证券代码:600774 证券简称:汉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4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6元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3/7/14 | - | 2023/7/17 | 2023/7/17 |
?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3年 5月 18日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2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95,032,40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完成回购股份 6,024,130股,即以 289,008,27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340,496.32元(含税)。
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公司总股本=289,008,272×0.06÷295,032,402≈0.05877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0.05877)÷(1+0)=(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0.05877)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3/7/14 | - | 2023/7/17 | 2023/7/17 |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武汉市汉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卓尔控股有限公司、阎志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0.06元。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限售股的自然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按10%的税负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为0.054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有关规定,按照10%的企业所得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4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其股息、红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4号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7-84843197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下一篇:最后一页
X 关闭
X 关闭
中新网上海3月30日电 (记者 陈静)上海正面临常态化防控以来疫情形势最严峻复杂的挑战,单日新增阳性感染者数量不断刷新纪录。记者30
中新网3月30日电 据国家地震台网官方微博消息,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3月30日18时14分在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北纬36 01度,东经77 89
上海市委常委会今天上午(3月30日)举行会议,听取当前疫情应急处置和核酸筛查相关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市委书记
(抗击新冠肺炎)江苏无锡一男子隐匿行程轨迹被警方立案侦查 中新网无锡3月30日电 (记者 孙权)3月30日,无锡市在“应检尽检”人员核
(抗击新冠肺炎)官方称吉林市疫情扩散势头得到遏制 中新网吉林3月30日电 (记者 石洪宇)记者30日从吉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疫情防控
中新网唐山3月30日电 (白云水 孟潮)3月30日,河北省唐山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称,3月29日0时至24时,唐山市新增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 3月30日上午,秀洲区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该感染者
今天(3月30日)下午,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和疫情防控最新情况。会上
中新网天津3月30日电 (记者 王君妍)记者30日从天津市水务局获悉,为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优势,近日,天津市将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干线(天津
(抗击新冠肺炎)河北廊坊累计治愈出院673例 5县区恢复域内交通 中新网廊坊3月30日电 (宋敏涛 郭京泉)30日,河北省廊坊市召